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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人口、人民生活與社會保障
年末全省常住人口為4713.9萬人,比上年末增加27.3萬人。全年出生人口59.63萬人,出生率為12.65‰;死亡人口30.4萬人,死亡率為6.45‰;自然增長率為6.2‰,比上年提高0.03個千分點。年末全省城鎮人口1967.11萬人,鄉村人口2746.79萬人,全省城鎮化率達41.73%,比上年提高1.25個百分點。

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3772元,比上年增長9.5%,按常住地分,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299元,增長8.2%;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456元,增長11.0%。城鎮常住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1]16268元,增長9.5%;農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6030元,增長14.9%。
年末全省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數為397.89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3.57萬人。其中,參保職工279.23萬人,參保離退休人員118.67萬人。參加城鄉基本養老保險人數2160.47萬人,增加11.27萬人,其中,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數為2007.54萬人,比上年末減少15.46萬人;參加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人數152.93萬人,增加26.73萬人。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人數為1135.94萬人,增加17.19萬人。全省參加失業保險人數為236.87萬人,比上年末增加4.35萬人。全省參加工傷保險的人數達341.71萬人,增加7.45萬人,其中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81.96萬人,減少5.84萬人。參加生育保險人數達279.26萬人,增加8.39萬人。全省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為100.9萬人,比上年減少3.2萬人;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居民為458.9萬人,比上年減少7.6萬人。按照年人均收入2300元(2010年不變價)的農村扶貧標準計算,2014年農村貧困人口為574萬人,比上年減少87萬人。
年末全省各類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機構654個,其中養老服務機構488個。社會服務床位8.0萬張,其中養老床位6.8萬張。各類社區服務設施1761個,其中,社區服務中心111個,社區服務站1240個。全年銷售社會福利彩票58.32億元。
注釋:
[1]本公報中數據均為初步統計數。
[2]生產總值、三次產業增加值的絕對值按現價計算,增長速度按可比價計算。
[3]糧食總產量由國家統計局云南調查總隊提供。[4]肉類總產量、牛奶產量、禽蛋產量由國家統計局云南調查總隊提供。
[5]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工業法人企業。
[6]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利稅、利潤數據均為快報數據。
[7]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是指計劃總投資50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項目投資,其中包括房地產開發投資。
[8]限額以上批發企業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限額以上零售企業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
[9]郵電業務總量按2010年不變價格計算。
[1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數據由國家統計局云南調查總隊提供。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通過住戶收支與生活狀況調查取得的,調查戶在調查期內獲得的、可用于最終消費支出和儲蓄的總和,即調查戶可以用來自由支配的收入,除以家庭常住人口得到的人均收入??芍涫杖爰劝ìF金,也包括實物收入。按照收入的來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項,分別為: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凈收入、轉移凈收入。按常住地分,得到城鎮和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
計算公式為:
可支配收入=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凈收入+轉移凈收入
其中:經營凈收入=經營收入-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稅
財產凈收入=財產性收入-財產性支出轉移凈收入=轉移性收入-轉移性支出
[11]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數據由國家統計局云南調查總隊提供。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指住戶在調查期間內用于滿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費需要的全部支出,包括用于消費品的支出和用于服務性消費的支出,除以家庭常住人口得到的人均支出。根據用途不同,消費支出可劃分為食品煙酒、衣著、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務、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娛樂、醫療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務八大類。根據來源不同,消費支出可劃分為現金消費支出、實物消費支出(含自產自用、來自單位、來自政府和其他社會組織)。按常住地分,得到城鎮和農村居民消費支出。(據云南省統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