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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更加扎實有力推進國家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建設,增強新動力激發新活力。提高招商引資質量效益。加強重點產業研究,針對發展需要和企業特點,量身定做招商引資項目,開展精準對口招商。實施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引進事前評估制度和評審責任追究制度,優化營商環境,提高履約率、入園率、資金到位率和投產率。招商引資到位資金8800億元,實際利用外資增長20%。復制推廣上海等自貿區經驗。實行企業設立“單一窗口”制度,推廣“自主申報、自行繳稅”制度,對符合國家規定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由審批改為備案。全面實行“一址多照、集中登記”,全面推行企業簡易注銷登記??s短申報退稅審核辦理時限,創新海關監管制度和檢驗檢疫制度。實現與全國各省區市通關一體化和通關作業無紙化。做強重點開放平臺。提升“1+7”開放創新平臺聚集能力。實施開發區培育升級計劃。建立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辦好重大對外開放活動。深化對外合作。以產業合作為紐帶,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和長江經濟帶、珠江—西江經濟帶、成渝經濟區等區域發展。全面提升教育、文化、旅游等方面對外開放合作水平。
(八)更加扎實有力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加快構建綠色發展新格局。堅持鐵腕治污。開展污染源普查排查,強力推進十大污染源治理工程,實施重點行業治污減排專項行動,加強城鎮建筑工地粉塵治理,確保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八大水系水質優良率達到94%,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空氣質量穩定改善。筑牢綠色屏障。深入推進綠色貴州建設行動計劃,實施十大生態修復工程,提高造林質量,完成退耕還林477.4萬畝,治理石漠化1000平方公里。發展綠色經濟。加快構建綠色產業體系和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推出大生態產業工程包,創建一批綠色園區和綠色企業,促進以“四型”產業為重點的綠色經濟加快發展。建造綠色家園。加強綠色城鎮、綠色村寨建設,深入開展城鄉人居環境綜合治理,推行垃圾分類收集處置,新建一批污水垃圾處理設施,縣級以上城市污水處理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到90%以上。完善綠色制度。建立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完善森林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擴大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全面實施“河長”制。開展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完善環保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聯動機制,實現環保督察全覆蓋。制定實施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培育綠色文化。啟動建設國家生態文明博物館,創建一批綠色文化教育基地。辦好“貴州生態日”活動。鼓勵各地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和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園林城市、衛生城市。讓綠色理念深入人心,牢牢守住兩條底線,真正實現百姓富與生態美有機統一。
(九)更加扎實有力做好財稅金融工作,為經濟持續平穩較快增長提供保障。管好用好財政資金。著力涵養財源、增強財力,全面落實“營改增”等減稅降費政策。依法依規組織收入,嚴禁稅收空轉和收過頭稅。強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嚴控一般性支出,嚴禁鋪張浪費。制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清單,全面推行績效財政,加大沉淀資金清理盤活力度,完善省對下轉移支付制度,全面推進貧困縣統籌使用涉農資金改革。把對三個民族自治州的專項資金支持政策擴展到所有民族自治縣,主要用于縣級公立醫療機構建設。大力推廣PPP模式。著力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加強地方金融體系建設,加快農信社改制,實現村鎮銀行縣域全覆蓋,引進7家金融機構。鼓勵金融機構圍繞實體經濟、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量身定制金融產品,不斷創新金融服務。出臺地方金融機構考核新辦法,推動地方金融機構帶頭降低利率,優化貸款結構。積極發展地方政策性金融,通過財政貼息等方式為地方發展提供長周期、低利率的資金支持,嚴禁短貸長投。繼續開展銀企對接活動,對簽約項目及時跟蹤督辦,確保落地生效。推動更多企業上市。切實加強風險防范。強化風險意識,嚴格規范政府舉債行為,多措并舉化解存量債務,嚴控新增債務。強化金融監管聯動,嚴厲打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