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
|
四、保障措施
(一)加快資源統籌。
根據科技體制改革總體要求,加快推進科技資源分類管理改革,完善有助于技術市場發展的配套政策。面向經濟社會建設發展的技術成果,主要通過市場機制進行配置,充分發揮技術市場配置科技資源的基礎性作用;面向科技創新活動的科研設施、設備和條件等已經物化的科技資源,在發揮政府配置作用的同時,逐步引入市場機制。通過加快科技資源配置機制改革,為技術市場發展開拓新的空間。
(二)加大經費投入。
配合政策引導類計劃實施,大力支持和鼓勵技術市場發展,充分利用市場機制,積極推進技術市場、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工作。鼓勵各地區開展專項行動或工程、設立配套專項資金,引導社會資本,支持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戰略性高技術產業技術及行業共性技術等的技術轉移。對技術交易市場、技術轉移機構運用市場機制實現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給予財政補貼。
(三)創新工作模式。
把發展技術市場作為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重要手段。開展技術市場戰略研究,努力把握技術市場新情況、新特點和新規律,加大技術市場建設發展的前瞻性部署。制訂并落實有關政策,鼓勵各級技術交易機構對技術交易品種和交易模式進行創新。對各地、各部門探索形成的新經驗和新模式及時加以總結,加大成功經驗和模式的示范推廣。
(四)健全評價機制。
制訂并實施技術市場工作績效考評辦法,把重視和發展技術市場工作作為考核各級科技管理部門的一項重要內容。健全技術轉移績效評價體系,在評價指標中提高開展產學研合作、促進技術轉移績效的比重。建立合理的技術轉移利益分配機制,獎勵參與和促進技術轉移的科技人員,依法給予報酬。完善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評價考核辦法,定期對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進行考核評價。建立技術市場工作激勵制度,宣傳表彰先進項目、集體和個人。
(五)加強組織管理。
加強對技術市場工作的領導,強化各級科技部門對技術市場的管理職能,完善技術市場組織管理體系。建立技術市場跨部門協商機制,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形成合力,共同推進技術市場工作。充分發揮技術轉移聯盟和技術市場行業組織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
(六)鼓勵政策創新。
鼓勵地方在統籌和優化科技資源、開展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將技術市場工作與科技獎勵、科技進步考核、科技干部考核相結合等方面進行積極探索,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采取更加靈活的政策,根據本地區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實際,開展技術市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