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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核指標
(1)總體指標
到本課題實施階段末期,雙橋河出口斷面主要水質指標達到地表水IV類標準(GB3838-2002),到十三五末期,雙橋河出口斷面主要水質指標達到飲用水源地對該河口的要求;環城河水系整體水質達到地表水IV類標準(GB3838-2002);旱流污水收集率在現有基礎上提高20%,初期雨水收集量不小于5mm當量降雨量,老城區雨季溢流COD負荷在現有基礎上平均削減20%。
(2)具體指標
①提出河湖密布地區城市排水管網雨污混接及管道破損的檢測與識別技術方法,編制排水系統評估指導手冊,完成巢湖主城區的雨污水管網調查評估,編制排水管網雨污混接識別與修復技術導則;提交巢湖市排水(雨水)系統專項規劃和防澇專項規劃,提交巢湖市內澇防治預案及行動手冊,繪制巢湖市中心城區內澇防范風險圖;在巢湖市建成區選擇典型區域,完成排水系統完善與改造工程示范(示范區域4km2),應用集成技術,指導巢湖市“十二五”城市排水建設并達到旱流污水收集率在現有基礎上提高20%以上的目標。
② 提出巢湖市初期雨水徑流污染控制與溢流污染削減技術及工程實施方案,編制巢湖市排水系統雨天溢流污染控制技術導則;提出巢湖市初期雨水污染控制規劃及實施方案;在巢湖市建成區選擇典型區域,開展雨天溢流污染削減技術應用示范(示范區域4km2),示范工程區初期雨水收集量不小于5mm當量降雨量,雨季溢流COD負荷在現有基礎上平均削減20%以上。
③ 提出巢湖中心城區河道面源污染控制與多功能綜合整治工程技術方案;研發出中心城區河道濱岸帶改造及修復成套技術、水體原位修復成套技術,確定工程應用技術經濟指標,建立環城河20000m2濱岸帶修復示范工程和5000m2河道水體原位生態修復示范工程;成套技術驗證和示范工程運行,主要污染物指標削減20%以上;環城河水系水質主要指標達到地表水IV類標準(GB3838-2002),總氮小于8mg/L,透明度平均達到0.5m或水深三分之一以上。
④ 提出巢湖市中心城區水系規劃與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方案;提出巢湖市中心城區水系連通與多途徑補水及水質水量優化調度方案,主要水質指標達到地表水IV類標準(GB3838-2002)、總氮小于8mg/L(80%保證率);集成多級渠-塘系統水質凈化與生態修復技術體系,完成多級渠-塘系統示范工程,示范面積15000m2,主要水質指標達到地表水IV類標準(GB3838-2002)。
⑤開發管網與污水廠聯動優化運營及遠程監控技術、構建GIS平臺搭建與污水管網地理信息數據庫,建立泵站優化調度遠程監控中心,達到老城區雨季溢流COD負荷在現有基礎上平均削減20%的目標;提出滿足污水處理廠水質提升要求的節能降耗解決方案,提出污水處理廠深度除磷脫氮技術方案及優化運行措施,出水達到一級A標準(GB18918-2002),總氮小于10mg/L;提出污水處理廠節能降耗過程控制集成技術,出水達到一級A標準(GB18918-2002),噸水能耗不高于0.35kWh,建立6萬m3/d規模污水處理廠功能提升改造技術集成應用示范工程。
⑥ 建立集污泥調理、脫水和污泥輸送等過程為一體的自動控制系統,脫水污泥含水率不大于50%;建設污泥穩定化處理與資源化利用技術示范工程,規模為20噸/天(以含水率80%的污泥計),有機物降解率不小于40%并實現土地利用,示范工程連續穩定運行半年以上。
⑦ 形成雙橋河全流域水污染區域性綜合防治方案及工程技術經濟分析報告;研究雙橋河上游居民生活污水收集與處理技術并進行工程示范,工程服務居民不少于200戶,污水收集率大于90%,收集后污水的處理工藝主要指標達到一級B標準;農業徑流污染控制工程示范匯水面積500畝以上,面源污染物削減20%以上;提出新區5 km2低影響開發(LID)控制性規劃及實施途徑,在20ha面積上實施工程示范,示范區域面源污染削減20%以上。
⑧ 形成適合雙橋河全流域可持續性的雨洪管理模式1套;形成河道、河口生態修復與水質保持集成技術1項;建設河道生態修復與水質保持示范工程1.0公里,在雙橋河河口段全程建設河口生態修復與水質保持示范工程,規模達到1.3公里,到課題實施階段末期,雙橋河出口斷面主要水質指標達到地表水IV類標準(GB3838-2002)(80%保證率)。
⑨編制巢湖市水質修復和水量調控適用技術集成方案,構建基于巢湖市水質改善目標的水環境管理決策支持數字化平臺,集成巢湖市水系水量水質模型、水環境基礎空間數據庫和水質監控預警數據庫與預警功能模塊,實現對各入湖河道的匯流水量及污染負荷、水質日常監控和預警分析,具備城市水系、污水、雨水、洪水之間的調度能力。
⑩ 申報發明專利或軟件著作權30項,技術標準5項,科技論著1部。
4、實施年限
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
5、課題經費來源及構成
課題國撥經費不超過6500萬元,配套經費不低于國撥經費的1倍。
6、其它要求
申報單位應具備在相關領域開展水污染控制和水環境綜合整治研究的實踐經驗和前期成果。鼓勵中央與地方科技力量相結合組建團隊。技術優勢突出的單位可針對本課題中的單項任務進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