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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章救妻”“自鋸雙腿”“搶錢救兒”……因保障缺位而無法得到有效救治的大病家庭頻頻觸動公眾的神經。
大病是公眾醫療擔憂的重頭,如果沒有“外援”,醫治大病的巨額醫療費用很可能壓垮一個普通家庭。2012年8月,六部委聯合出臺《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來,當前各地大病保險試點進展總體有序,實現了群眾減負擔、政府提效率、醫院降風險的三方利好。11月20日,重慶市政府發布《重慶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暫行辦法》,今年1月1日起,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可享受大病保險待遇,全年最高可補償20萬元。但一些地區、政府部門對推進大病保險仍有種種疑慮,加之現行醫保制度存在的城鄉分割、三保分立(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等狀況,有的地方在實施政策啟動之初就出現與國家指導意見不一致,存在“跑偏”傾向。
多位專家建議,各級政府相關部門應統一思想,打破部門利益的狹隘觀念,積極推動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三保合一”,消除大病保險的先天不足,促進大病保險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