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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環境
地表水
按照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span>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環辦[2011]22號),按21項監測因子對地表水環境質量進行評價,全省地表水水質級別為中度污染。省轄海河流域為重度污染,淮河流域、黃河流域為輕度污染,長江流域為良好。主要污染因子為化學需氧量、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與上年同期相比,全省地表水水質基本穩定。海河、黃河流域水質級別保持不變,淮河流域由中度污染變為輕度污染,長江流域由輕度污染變為良好。
監測斷面水質類別按《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進行評價,83個監測斷面中,水質符合Ⅰ~Ⅲ類標準的斷面有39個,占47.0%;符合Ⅳ類標準的斷面有19個,占22.9%;符合Ⅴ類標準的斷面有7個,占8.4%;水質為劣Ⅴ類的斷面有18個,占21.7%。
淮河流域 水質級別為輕度污染。主要污染因子為化學需氧量、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46個監測斷面中,水質符合Ⅰ~Ⅲ類標準的斷面有20個,占43.5%;符合Ⅳ類標準的斷面有13個,占28.3%;符合Ⅴ類標準的斷面有4個,占8.7%;水質為劣Ⅴ類的斷面有9個,占19.5%。
史灌河、臻頭河、澧河水質級別為優;淮河干流、浉河、竹竿河、潢河、白露河、汝河、沙河、北汝河水質級別為良好;洪河、潁河、泉河、黑茨河、渦河、大沙河、沱河水質級別為輕度污染;清潩河水質級別為中度污染;賈魯河、雙洎河、黑河、惠濟河、包河水質級別為重度污染。
海河流域 水質級別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因子為氨氮、化學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11個監測斷面中,水質符合Ⅰ~Ⅲ類標準的斷面有2個,占18.2%;符合Ⅳ類標準的斷面有2個,占18.2%;無Ⅴ類水質斷面;劣Ⅴ類的斷面有7個,占63.6%。
淇河水質級別為優;安陽河水質級別為良好;湯河水質級別為輕度污染;衛河、共產主義渠、馬頰河水質級別為重度污染。
黃河流域 水質級別為輕度污染。主要污染因子為氨氮、化學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19個監測斷面中,水質符合Ⅰ~Ⅲ類標準的斷面有12個,占63.2%;符合Ⅳ類標準的斷面有3個,占15.8%;符合Ⅴ類標準的斷面有2個,占10.5%;水質為劣Ⅴ類的斷面
有2個,占10.5%。
黃河干流、伊河水質級別為優;宏農澗河、洛河、沁河、天然文巖渠水質級別為輕度污染;金堤河水質級別為中度污染;蟒河水質級別為重度污染。
長江流域 水質級別為良好。
7個監測斷面中,水質符合Ⅰ~Ⅲ類標準的斷面有5個,占71.4%;符合Ⅳ類標準的斷面有1個,占14.3%;符合Ⅴ類標準的斷面有1個,占14.3%;無劣Ⅴ類水質斷面。
老灌河水質級別為優,白河、湍河、唐河水質級別為良好。
水庫 全省水庫總體水質狀況良好。監控的23座大中型水庫中,白沙水庫、故縣水庫、窄口水庫、鴨河口水庫、丹江口水庫、板橋水庫、薄山水庫、宋家場水庫水質符合Ⅱ類標準;尖崗水庫、陸渾水庫、白龜山水庫、昭平臺水庫、彰武水庫、小浪底水庫、三門峽水庫、南灣水庫、鲇魚山水庫、石山口水庫、五岳水庫、潑河水庫水質符合Ⅲ類標準;石漫灘水庫除總磷為Ⅳ類,宿鴨湖水庫除總磷、石油類為Ⅳ類外,其他因子均符合Ⅲ類標準;孤石灘水庫除總磷為Ⅴ類外,其他因子均符合Ⅱ類標準。
省轄丹江口水庫陶岔取水口水質符合Ⅱ類標準。
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
地表水源地水質按《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進行評價、地下水源地水質按《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Ⅲ類標準進行評價,全省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級別為良好。駐馬店、平頂山、信陽、鶴壁、濮陽、許昌、三門峽、商丘8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級別為優,濟源、安陽、鄭州、洛陽、焦作、周口、開封、新鄉、漯河、南陽10個城市水質級別為良好。
與上年相比,全省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基本穩定。
城市地下水
按《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進行評價,全省城市地下水水質級別為良好。南陽、鄭州、鶴壁、濟源、洛陽、漯河、駐馬店、焦作、許昌、平頂山、信陽、安陽、三門峽、商丘、周口、新鄉16個城市地下水水質級別為良好,開封除氟化物為Ⅳ類外,其他因子均符合Ⅲ類標準;濮陽除總硬度為Ⅳ類外,其他因子均符合Ⅲ類標準。
與上年相比,全省城市地下水水質基本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