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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
1 第三方調查登記納管率發生重大案件倒查責任
即日起,廣州市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局長、市公安局副局長任副組長的來穗人員專項登記領導小組,建立由公安部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部門組成的市、區、街(鎮)、居(村)四級登記納管工作聯動機制;同時,建立“人屋”登記納管抽查通報機制,委托第三方機構定期對各區、街(鎮)來穗人員和出租屋登記納管情況進行調查;市公安局會同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組織開展明察暗訪;對“人屋”抽查登記納管率連續多次排名靠后的單位責任人進行約談,對出租屋發生重大案事件的單位及責任人進行責任倒查,并在全市范圍內通報。
2 建出租屋電子檔案加強出租屋日常巡查
結合城市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各區加強對出租屋的日常巡查,將巡查發現問題登記造冊,并加大出租屋綜合稅征收工作,廣州市也全面運用移動管理便攜設備、自助申報系統等信息化手段采集信息,相關部門依托市政府的信息共享平臺進行數據對接,實現信息共享共用;同時規范出租屋檔案管理,運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出租屋電子檔案;統一規范出租屋檔案室建設。
3 清查“三非”外國人整治復查“群租房”
開展“群租房”整治工作復查行動。按照“群租房”的不同類別,由相應職能部門牽頭開展整治,整治范圍包括人均居住面積低于5平方米的出租屋;違規改建為“房中房”的出租屋;將陽臺改為房間使用的出租屋;以小時、天數為租期的出租屋;存在嚴重消防安全隱患的出租屋。
開展出租屋治安隱患專項整治。落實出租屋治安責任告知書簽訂制度;查處出租屋內違法犯罪行為;清查“三非”外國人;依法取締涉及犯罪活動的出租屋;嚴格管理以小時、天數為租期的出租屋。
開展出租屋消防隱患專項整治、出租屋燃氣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嚴厲查處使用超期未檢驗、檢驗不合格、無技術檔案、已報廢的燃氣瓶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出租屋內無證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等涉及燃氣管理規定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違法違規出租屋主(代理人);研究探索出租屋屋主(代理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違法違規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和物業服務企業也將被專項整治,將探索房屋租賃統一規范放盤模式。
4 規模以上出租屋安裝居住證門禁視頻系統
對尚未安裝門禁的規模以上出租屋,以小時、天數為租期的出租屋,封閉或半封閉圍院式管理的大院,以及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推進居住證門禁視頻系統建設。結合城中村安全隱患整治工作計劃,重點推進城中村規模以上出租屋安裝居住證門禁視頻系統。
5 推行城中村出租屋自治管理模式
推廣現行有效的集中式、公寓式、托管式、圍院式、安全星級評定等出租屋服務管理模式,以點帶面,全面提升服務管理水平;推行城中村出租屋自治管理模式,進一步規范農村、集體經濟聯社的集體物業及村民自有物業的房屋租賃行為。把出租屋管理作為網格化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兩者有機結合。
6 制定來穗人員服務管理規定
加快修訂《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條例》;制定《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規定》、《廣州市出租屋安全管理規范》等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