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五)切實加強環境綜合治理,進一步提升生態質量
加強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深入開展工業廢氣、揮發性有機物、城市揚塵、機動車尾氣專項整治和燃煤鍋爐改造,推進重點行業脫硫脫硝除塵設施建設和運行,
PM2.5達到國家考核要求。實施巢湖、淮河等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加快整治城市黑臭水體,完成新安江流域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加強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推進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加強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推進垃圾分類處理。健全環保監管體系,全面推行“河長制”,探索建立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與信貸聯動機制,在火電、造紙等行業推動排污許可改革。
加大生態建設和農村環境保護力度。推進生態修復,深入開展生態市和生態縣創建。深化環境綜合整治,擴大“三線三邊”治理成果。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和資源化。推進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實施林業增綠增效行動,完成造林120萬畝。
推動資源節約循環高效利用。全面落實能耗、水資源消耗、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開展煤電節能減排升級改造計劃。推進水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嚴格實行用水定額管理。優化用地結構和布局,推進閑置低效和批而未供土地處置工作。加強各類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產出率。
強力推動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化。立足于實現改善環境和農民增收雙贏,加快秸稈綜合利用步伐,積極引進秸稈綜合利用先進技術和成熟項目,打造以秸稈為原料的現代環保產業,培育一批龍頭企業,建設一批示范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