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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強化環境保護,建設生態文明
狠抓環境污染防治。堅決抓好中央環保督察發現問題的整改,建立完善生態文明建設責任追究制度,全面開展省級環保督察,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深入實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加強多污染源綜合防控和多污染物排放協同控制。全面推行“河長制”,加強長江、珠江等六大水系和滇池、洱海等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深入實施土壤污染治理修復示范工程,加大重金屬污染治理,防控和整治農業面源污染,確保永久基本農田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實現16個州市政府所在地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不低于98%,主要河流斷面水質優良率不低于80%,縣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100%,主要出境、跨界河流斷面水質達標率達到100%。
加強生態保護修復。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積極探索建立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扎實推進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建設。深入推進“森林云南”建設,進一步提高森林覆蓋率。加大礦山生態修復力度,實施退耕還林還草等生態工程。強化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國家公園等保護地管理,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全面提升生態系統功能。加強環境執法能力建設,加快推動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推進生態監測網絡建設。
扎實推進節能減排。推進清潔生產,實施工業、建筑業等重點耗能領域能效提升計劃,推動交通運輸、公共機構和商業節能,支持重點用能單位開展能效綜合提升示范。嚴格落實污染減排目標責任制,持續削減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加強對高污染排放重點行業的治理,實施工業園區、煤化工基地綜合整治,實現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重點污染源減量排放。
大力發展綠色經濟。著力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積極參與碳排放權交易,扎實推進國家低碳試點省建設。積極發展綠色金融,加快產業綠色轉型發展。推動普洱國家綠色經濟試驗示范區建設取得新進展。推進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加快國家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城市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