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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狠抓生態建設,推進綠色發展
良好的自然生態是永續發展的基礎。必須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生態立市,持續強化環保目標責任落實,全面改善環境質量,確保桂林天更藍、地更綠、水更清、空氣更清新。
全力推進漓江生態保護。按照“保護、利用、管理”原則,堅持“統一經營、統一管理、統籌各方利益”,充分發揮漓江保護協調機制作用,做到發展與綠色同行。嚴格依法依規保護漓江。認真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漓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桂林漓江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組織編制漓江風景名勝區詳細規劃,加強漓江綜合執法能力建設,建立健全四級網格化責任監管體系,堅決遏制亂建、亂挖、亂養、亂經營等“四亂”現象。強化漓江綜合治理。統籌推進漓江風景名勝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十項重點工作,突出抓好漓江城市段截污工程(二期),加快推進漓江流域畜禽禁限養、網箱清理整治等工作。加大漓江上游水源林區及沿岸植被保護建設力度,加強沿江鄉鎮村屯污水綜合治理。加強漓江景區改造提升。完成“兩江四湖”二期工程,扎實推進漓江旅游專用碼頭、漓江城市段游船提升改造、漓江西岸桂陽公路慢行綠道、漓江核心景區沿江可視范圍生態景觀林等項目建設。創新漓江旅游經營機制,推進漓江分段游、分時游、分區域游,維護漓江旅游秩序,實現綜合效益最大化。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推進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和國家森林城市建設,持續抓好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問題的整改工作。強化大氣污染防治。繼續實施“PM10+PM2.5”雙目標聯控,深化工業廢氣治理,實施磚廠氣體排放在線監控,持續加強機動車尾氣和城市揚塵污染治理,力爭優良天數繼續保持在300天以上。強化水污染防治。扎實開展全國水生態文明城市建設試點工作,實現河流水國控、區控監測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到100%;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和水環境綜合治理,加大備用水源地青獅潭水庫環境綜合整治力度,確保水庫水質保持Ⅲ類水平。加強退化土壤修復與改良。完成土壤環境質量國控監測點位設置,開展土壤污染調查,加強農業可耕地土壤治理。加強環境監管和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各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確保環境安全。
大力推進生態城鄉建設。全面落實主體功能區制度和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堅守耕地保護、開發強度、生態保護“三條紅線”,促進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推進會仙、荔江、龍脊梯田、灌江、天湖等國家濕地公園及琴潭千畝荷塘濕地公園建設。繼續實施“綠滿八桂”造林綠化工程,森林覆蓋率達70.92%以上。著力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深入實施農村垃圾治理兩年攻堅行動,重點推進50個鄉鎮片區垃圾處理中心、113個村級垃圾處理設施項目建設,力爭90%以上的村屯垃圾實現有效處理。繼續探索實施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第三方運行管理機制,促進污水、垃圾處理等設施建設運營產業化。深入實施農村改廚改廁改圈工作,加快農村環境連片整治。
加快發展生態經濟。推進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重點推進雁山低碳經濟產業示范園區等一批示范園建設,開展綠色制造示范試點,推廣綠色制造;大力發展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打造桂林特色生態農業品牌;積極培育優質特色經濟林,加快發展林下經濟;倡導綠色低碳消費,全面開展服務業節能減碳行動,打造休閑旅游、健康養生、商貿物流等服務業低碳示范區,將生態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