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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保障導游收入 服務補貼將大幅縮水
一方面導游從旅游者身上獲取著超額的利益,另一方面又在勞動權利和保障方面承受著壓力,導游既助推了旅游頑疾的生長,又深受其害。據了解,這樣的導游,是占到導游群體的絕大多數的,那么,還有一部分導游與旅行社簽訂了勞動合同,他們的生活是什么樣的呢?
宓淑玲是一名北京的地接導游,做了近11年的導游,直到幾年前,她才和一家旅行社簽訂了合同,每個月都有底薪,出團的話會有每天固定的補貼。
導游宓淑玲稱,我們現在就是基本工資1460,如果我們上團期間,像這樣的團,每天給你的導服、補貼的部分是350(每天)。
每個月宓淑玲基本都能帶兩三個從外地來北京的旅游團,每個團的行程在4到5天,出團天數在15天左右,因為接機、接站的費用單獨算,她每個月帶團到景點游覽的天數在12天左右。
導游宓淑玲稱,正常的一個月應該是平均12天(能拿)350塊錢,這樣算下來就是3600,將近4000這樣,然后底薪1460,/每個月大概四五千吧,也還可以了。
十一之前,宓淑玲所帶的團隊游行程中,也有自費項目和購物店的安排,因為有比較高的導游服務費,她從自費項目和購物中獲得的傭金并不多,大概占到收入的30%左右。但隨著《旅游法》的實施,這些收入可能會大幅縮水,不過因為有保底工資,宓淑玲對此并不擔心,但她坦言那些沒有與旅行社簽約,缺乏基本保障的導游,他們的生存可能會遭遇很大困難。
導游宓淑玲稱,他沒有這種一定的保障,底薪的保障,工資的保障的前提下,他有一定的壓力,這壓力他只能在游客身上去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