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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團下降致導游收入減少 長期薪酬保障是關鍵
可以看出,雖然可能不會出現自由導游那樣旺季一個月賺上萬元的情況,但據新《旅游法》的要求,簽訂勞動合同后導游每個月的薪酬都很穩定,每個團都會獲取相應的薪酬。但記者在采訪中也發現,眼下導游對《旅游法》的態度似乎并不一致,他們首先反映的就是覺得收入減少了。
導游蔡勇稱,要是以我來比的話,可能估計(收入)下降個30%到50%,這是最起碼。
另一導游稱,是改嚴了嘛,就出不了車了掙不了錢了。這個月我們出的都不多?,F在不接了,現在好多旅行社都不接了,以前在9月中旬就開始收10月1號當天的團,現在不收了。
面對提成、回扣等灰色收入的大幅減少,很多導游希望旅游法在保護游客權益的同時,也能促使旅行社進一步提高導游待遇,讓導游不再因為缺乏保障而涉足那些灰色地帶。
導游稱,以后我們掙的少了,以后待遇可能好一點,工資不會太多,但是以后可能會上三險五險啊,現在我們都是自己上的。
導游宓淑玲稱,那就真正的明碼標價,多少錢享受多少的待遇。游客也不再去防導游了,他知道他一切錢都交往了,在這邊不會再花了。大家都放下這個心理負擔,自然會和平相處,自然就處的開心玩的開心了。
目前,我國持證導游大約有50多萬人,他們在旅游業所發揮的作用不可或缺。過去零團費、甚至負團費的經營模式不僅扭曲了導游與游客之間的關系,而且也使得旅行社與導游之間的薪酬制度長期缺乏規范。雖然旅游法的出臺有望改變這一現狀,但并不可能一蹴而就。
北京二外旅游產業與規制研究院主任韓玉靈稱,旅游法出臺以后,它試圖是想校正市場,而且也非常希望,能夠通過一個全方位的設計,來改變過去,市場不規這樣一個情況。這其中就包含對導游薪酬機制的規定。但是我也覺得呢,這個過程確實不是說,旅游法實施了,這個問題立馬就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