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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發海南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的通知

    2014年04月15日09:10 | 中國發展門戶網 www.chinagate.cn | 給編輯寫信 字號:T|T
    關鍵詞: 海南省 大氣污染防治 大氣污染綜合治理 生態文明建設 生態環境 清潔生產評價 清潔生產審核

    (五)加快調整能源結構,強化清潔能源供應。

    1.控制煤炭消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進煤炭清潔利用。按照國家要求,到2015年,實現全省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的節能目標。通過逐步提高接受外輸電比例、增加天然氣供應、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強度等措施替代燃煤,通過加快推進蓄能型集中供冷項目建設等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嚴格落實節能評估審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要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用能設備達到一級能效標準。從2015年起,禁止銷售和使用灰份高于20%、硫份高于1.5%、熱值低于4000千卡/千克的劣質煤炭和含硫率高于4%的石油焦。

    2.加快清潔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供應。到2015年底,新增天然氣干線管輸能力90 億立方米以上,覆蓋洋浦、儋州、老城等區域。穩步發展核電等清潔能源,有序利用好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進一步優化能源結構。逐步提高城市清潔能源使用比重。到 2017 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3%。

    優化天然氣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氣應優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鼓勵發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項目。

    3.劃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域。擴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逐步由城市建成區擴展到近郊。結合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棚戶區改造,通過政策補償和實施峰谷電價、季節性電價、階梯電價、調峰電價等措施,逐步推行以天然氣或電替代煤炭。2015年底前,各市縣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和調整工作,并向社會公開。

    4.積極發展綠色建筑。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要率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新建建筑嚴格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推廣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地源熱泵、空氣源熱泵、光伏建筑一體化、“熱—電—冷”三聯供等技術和裝備。

    (六)嚴格節能環保準入,優化產業空間布局。

    1.調整產業布局。盡快制訂《海南省新型工業園區產業發展總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原則上布局在相對應的工業園區。所有新、擴、改建項目,須全部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未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項目,一律不準開工建設;違規建設的,要依法進行處罰。加強產業政策在產業轉移過程中的引導和約束作用,嚴格控制生態脆弱或環境敏感地區建設“兩高”行業項目。加強對各類產業發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國家確定的產能過剩行業未進行規劃環評的,原則上不受理其具體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

    2.強化節能環保指標約束。提高節能環保準入門檻,健全重點行業準入條件,公布符合準入條件的企業名單并實施動態管理。嚴格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和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總量控制要求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前置條件。對未完成大氣污染物減排任務的市縣和行業實施區域、行業限批,除民生工程外,不得批準建設排放大氣主要污染物的項目。對未通過能評、環評審查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審批、核準、備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準開工建設,不得發放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和貸款支持,有關單位不得供電、供水。對違規建設的污染項目要堅決清理、依法關閉。

    3.實行特別排放限值。新建火電、石化、有色、化工等企業以及燃煤鍋爐項目要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4.優化空間格局??茖W制定并嚴格實施城市規劃,強化城市空間管制要求和綠地控制要求,將城市森林建設和城郊濕地修復、保護納入城市發展規劃,規范各類產業園區和城市新城、新區設立和布局,嚴禁隨意調整和修改城市規劃,形成有利于大氣污染擴散的城市和區域空間格局。

    結合化解過剩產能、節能減排和企業兼并重組,到2017年底,完成全省城鎮區域內影響環境的重污染企業環保搬遷、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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