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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空氣
全省環境空氣中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濃度分別為73微克/立方米、115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和41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和臭氧按年評價規定計算,濃度分別為2.1毫克/立方米和139微克/立方米。與2012年相比,全省二氧化硫和臭氧濃度基本持平,其他4項指標有所上升,升幅在10.8%~25.0%之間。
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限值進行年評價,13個省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均未達標,主要超標污染物為PM2.5、PM10和二氧化氮。其中,13個省轄城市PM2.5和PM10均超標,7市二氧化氮超標,1市臭氧超標,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均達標。按日評價,全省空氣質量達標率為60.3%,13個省轄城市達標率范圍為53.6%~68.3%。
2.酸雨
全省省轄城市酸雨平均發生率為26.7%,酸雨年均pH值為4.64。沿江地區酸雨污染程度明顯重于其他地區,常州、無錫和南通等7個城市監測到不同程度的酸雨污染,酸雨發生率處于23.0%~42.3%之間;徐州、連云港、淮安、鹽城、泰州和宿遷6市未采集到酸雨樣品。
與2012年相比,全省酸雨污染總體格局變化不大,未發生酸雨城市數增加1個,酸雨平均發生率下降9.3個百分點,呈污染減輕態勢。
3.廢氣和主要污染物排放
2013年,全省廢氣中二氧化硫排放總量94.17萬噸,其中,工業污染源排放占96.72%,生活污染源排放占3.25%,垃圾和危險廢物集中式治理設施排放占0.03%。氮氧化物排放總量133.80萬噸,其中,工業污染源排放占73.63%,生活污染源排放占0.46%,機動車排放占25.87%,垃圾和危險廢物集中式治理設施排放占0.03%。煙(粉)塵排放總量42.52萬噸,其中,工業污染源排放占88.99%,生活污染源排放占4.56%,機動車排放占6.40%,垃圾和危險廢物集中式治理設施排放占0.05%。
與2012年相比,全省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減少5.03萬噸,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減少14.16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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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城市聲環境質量總體較好,晝間達標情況優于夜間,社會生活噪聲和道路交通噪聲是主要影響因素。
1.區域環境噪聲
區域環境噪聲晝、夜平均等效聲級分別為54.5dB(A)和46.1dB(A),根據《環境噪聲監測技術規范城市聲環境常規監測》(HJ640-2012)評價,分別達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晝間二級和夜間三級水平。影響聲環境質量的主要聲源為社會生活噪聲,所占比例為54.6%;其次為交通噪聲、工業噪聲和施工噪聲,所占比例分別為21.9%、20.3%和3.2%。
13個省轄城市中,南京、徐州、常州、蘇州、連云港、淮安、鹽城、揚州和宿遷9市晝間噪聲達到二級水平;徐州、常州、連云港、鹽城和揚州5市夜間噪聲達到二級水平。
2.功能區噪聲
依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評價,全省1~4(4a、4b)類功能區聲環境晝間達標率分別為99.3%、97.8%、99.3%、98.8%和100%,夜間達標率分別為89.9%、93.3%、98.6%、73.2%和100%。城市交通干線兩側區域夜間噪聲是影響功能區聲環境質量的主要因素。
全省環境噪聲平均等效聲級表現出與城市日常生產、生活和作息規律相似的變化特征,晝間8~18時平均等效聲級維持在較高水平。
3.道路交通噪聲
全省城市道路交通晝、夜間聲環境質量總體評價為好,平均等效聲級分別為66.8dB(A)和55.7dB(A),均達道路交通噪聲強度等級一級。
全省晝間超過70dB(A)(國家晝間標準限值)的路段長度占監測道路總長比例為14%,夜間超過60 dB(A)(國家夜間標準限值)的路段長度占比為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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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長江、京杭大運河等主要水體水生生物多樣性調查結果顯示,2013年全省水生生物環境總體保持穩定。主要河流底棲動物物種多樣性評價等級為豐富的斷面占4.4%,較豐富、一般、貧乏和極貧乏的斷面分別占33.3%、31.9%、15.9%、8.7%,未采集到底棲動物物種的斷面占5.8%。主要湖泊底棲動物多樣性狀況好于河流,物種豐富的測點占5.8%,較豐富、一般和貧乏的測點分別占55.8%、32.6%、5.8%。
與2012年相比,主要河流底棲動物物種豐富和較豐富斷面比例合計上升2.9個百分點,主要湖泊底棲動物物種豐富和較豐富測點比例合計下降3.1個百分點。
采用《大氣微生物污染級別劃分標準》評價,2013年全省省轄城市環境空氣中細菌含量評價為清潔的測點比例為58.7%,同比下降1.6%;霉菌含量評價為清潔的測點比例為55.4%,同比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