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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深入推進改革創新,增強發展內生動力。著力破解體制障礙,補齊創新短板,培育發展動能,提升競爭優勢。
強化改革推動。堅持科學統籌,提高整體效能,擴大改革受益面。持續打好國企改革攻堅戰,繼續深化國有工業企業改革,全面實施功能類、公益類國有企業改革,著力改革企業產權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創新國有企業負責人選拔制度和薪酬制度、健全國有資產監管方式,盡快完成省屬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剝離工作,有序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通過資產重組,調整優化企業組織結構。深入推進行政改革,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繼續精簡行政審批事項,全面推行權力、責任和效率清單,清理規范中介服務,堅決整治紅頂中介,加快商事制度改革,探索試行“多證合一”,推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開展減證便民專項行動。深化財稅金融體制改革,提高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能力,強化績效導向,優化支出結構,深化財政資金投入機制改革;加快推進稅收征管體制改革綜合試點,完善社會保險費征管新機制;推進蘭考縣普惠金融改革試驗區建設。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加快政府投融資平臺市場化轉型,規范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管理;堅持改撥為投、投貸結合,發揮好各類投資基金作用。統籌推進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全面推進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深化縣域綜合醫改、分級診療試點,推廣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健全基本醫保穩定可持續籌資和報銷比例調整機制,推行按病種付費為主、多種付費方式結合的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藥品供應保障制度改革。同時,加快電力體制改革,完成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推進鹽業、價格、環保執法、文化體制等改革。
強化創新驅動。以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知識產權強省試點省建設為抓手,加大科技創新投入,促進科技金融融合,支持自主創新,擴大開放創新,推動協同創新,提高創新供給能力。支持一批創新引領型企業,選擇一批市場前景好、研發能力強的企業,支持其發揮先發優勢引領全省創新發展,注重引進創新型企業,強化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源頭支持,完善支持企業創新的財稅金融等政策,發揮好引導基金作用,重點支持100家創新型龍頭企業發展,培育200家高新技術企業、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一批創新引領型人才,突出“高精尖缺”導向,推進人才發展體制改革,優化人才發展環境,以企業為主體,實施重大人才工程,培育引進一批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創新團隊。建設一批創新引領型平臺,鼓勵創建國家高新區,推進建設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出臺支持省級創新平臺政策,布局一批制造業創新中心、“雙創”平臺,積極發展協同創新中心、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加快國家技術轉移鄭州中心等國家級創新平臺建設運行。支持解放軍信息工程大學可見光通信實驗室、中鐵集團盾構與掘進技術實驗室建設國家實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