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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入推進改革開放創新,不斷激發發展動力活力
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國際化戰略,深入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持續釋放發展新動能。
全面推進“多規合一”改革。創新規劃管理體制機制,建立部門業務聯動、監控考核、動態更新等制度,確?!岸嘁幒弦弧庇行鋵?。建立統一的空間規劃體系,做到發展目標、空間坐標和用地指標“三標”合一,抓好城市總體規劃、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四規”統籌,實現一張藍圖、一個平臺、一張表單、一套機制,切實發揮規劃在城市發展中的主導作用。
加快國資國企改革。優化國有資產布局,放大國有資本功能,推進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分類實施監管、分類推進改革、分類促進發展。改組設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組建金控集團、城投集團、產投集團,搭建資產管理和處置平臺,推動融資平臺市場化改革,壯大產業引導基金規模。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優化國有企業股權結構、組織結構、資產結構和產品結構,進一步健全航空、旅游、環保、養老等7大產業集團運轉機制。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切實發揮企業黨組織在企業改革發展、重大決策、人事任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進駐沈央企“三供一業”移交,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積極解決廠辦大集體等歷史遺留問題。
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優化政府職能配置,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嚴格執行政府清單管理制度,在中德裝備園試點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復制廈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模式,推進職能整合、流程再造,推廣“一個窗口受理、一站式辦理、一條龍服務”,確保所有行政審批事項辦結時限不超過國家法定時限的40%。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實行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和簡易注銷登記改革,全面推行企業“五證合一、一照一碼”、個體工商戶“兩證合一”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建立信用公共信息共享平臺,充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穩步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
大力發展民營經濟。完善融資服務體系,加強擔保體系建設,運用助保貸、融資扶持基金、流動性債權基金、應收賬款質押和股權質押貸款等金融工具,緩解企業融資難、“過橋難”等問題。完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建設一批中小微企業創業基地、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和成果孵化器,開展“互聯網+小微企業”專項行動,提升中小微企業創新能力。完善市場服務體系,組織中小微企業參加貿易展示洽談,支持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鼓勵優勢民營企業“走出去”,申辦“2018APEC中小企業技術交流暨展覽會”。完善人才服務體系,開展科研院所與中小企業服務對接,通過高等院校、職業技術學校培養一批技能人才。引導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支持優秀民營企業上市。
積極推進科技創新。加快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構建具有沈陽特色的創新體制機制,充分釋放政策紅利,打造良好創新生態。努力提升創新能力,深化科技計劃改革,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接京沈高校、科研院所開展100項重大技術聯合攻關。支持企業設立海外研發機構,并購海外研發團隊。實施科技成果轉化工程,持續跟蹤支持一批重大研發項目熟化、轉化。遴選200家企業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實施科技“小巨人”成長計劃。加快創新平臺建設,大力培育IC裝備等38個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引進建立與我市產業密切關聯的院士工作站、產業技術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和技術轉移中心,圍繞機器人、數字醫療等行業龍頭企業推進全產業鏈創新布局,提高協同創新水平。完善創新服務體系,積極推動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開放資源,搭建工業設計、檢驗檢測、科學數據、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共享等公共服務平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運用,創建知識產權示范市,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試點,為創新型企業搭建融資平臺。深入推進“盛京人才”戰略,實施盛京優才集聚計劃、盛京英才支持計劃和重點產業高層次緊缺人才獎勵計劃,培養集聚各領域領軍人才、管理人才、專業技能人才,實行人才引進培養、服務保障特殊政策,爭創老工業基地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
實施更加積極的開放戰略。借鑒廈門模式,以推進負面清單投資管理、貿易便利化和金融開放為核心,加快自貿區改革創新。以中德裝備園為載體,抓好對德國以及歐洲各國的招商引資、企業并購,促進中德企業擴大技術、管理、雙元制教育合作,辦好德國企業沈陽行活動。實施精準招商,圍繞壯大汽車、裝備制造等千億產業集群加強產業鏈招商,圍繞發展生物醫藥、新材料、新能源、大數據、電子商務等新產業、新業態加強新經濟招商,盯住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創新活躍地區加強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招商。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優化口岸通關環境,打造“沈陽港”和空港經濟區等開放樞紐,探索“沈滿歐”、“沈滿俄”班列長效運營機制。深化友城合作,拓展對外交流渠道。加強對口合作,以項目清單為抓手,建立與北京、江蘇、廈門合作機制,實現互利互惠、共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