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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以社會和諧為目標,創新社會治理。回應群眾關切,改進社會治理方式,為人民群眾提供更便利、更均衡、更舒心的公共服務,讓人民群眾更有安全感、獲得感和幸福感。
推進文化小康建設。以爭創全國文明城市為載體,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提高公民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推進市、縣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加強鄉鎮、村(社區)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打造文藝精品,擴大黃岡文化影響力。加強紅色文化、名人文化、戲曲文化、禪宗文化、孝善文化等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利用,積極創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大力發展文化產業,著力培育文化產業集群和特色文化產業強縣。
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公共安全源頭治理機制,健全事故災難、暴力恐怖活動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體系,加強應急力量和應急裝備建設,提升防范管控各類風險能力。開展全國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市創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創新社會治理。加強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健全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制。完善陽光信訪制度,加快信訪法治化進程。創新維穩工作機制,健全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持續開展信用年活動,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深入開展平安創建,加快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依法防范和懲治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加強互聯網安全管理,推進平安黃岡建設。全面推行網格化管理,提升社會治理水平。全面推進法治黃岡建設,深入實施“七五”普法,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讓人民群眾在法治中感受公平正義。
強化全民國防教育,加強國防動員、民兵預備役和人民防空建設,深入推進軍民融合發展,支持駐黃部隊建設,鞏固軍政軍民團結。推進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做好民族宗教、防震減災、檔案、氣象和方志等工作。